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?
2023年8月7日 深圳刑罚知识律师 http://www.xslawzx.com/
导读: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在于,它们针对的行为不同,处罚依据不同,处罚种类不同,违法行为的主观心理对责任承担的影响不同。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、罚款、行政拘留等,处罚种类又分为主罚和附加处罚。接下来深圳刑事律师将为您带来相关法律内容。
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?
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.行为对象不同: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但尚未构成犯罪,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的公民、法人。处罚的目的是针对违反刑法并构成犯罪的行为。同一性质的行为,由于不同的后果,需要承受不同的惩罚;
2.处罚依据不同。行政处罚主要依据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行政法规等,刑事处罚的依据只能是刑法;
3.惩罚的种类不同。处罚包括主罚和附加处罚。主要刑罚包括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等,附加刑罚包括罚款、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,以及适用于外国人的驱逐出境。行政处罚包括警告、罚款、行政拘留、责令停工停产等;
4.犯罪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有不同的影响。在刑事处罚中,行为人是否主观或故意对处罚具有决定性意义;而在行政处罚中,无论行为人是主观还是故意,只要行为人构成行政违法行为,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。
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同时实施吗?
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同时实施。深圳刑事律师提醒您,司法实践中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重合的情况主要有两种:一是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,然后将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;二是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,然后将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;二是行政机关在用人过程中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,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再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。依照有关行政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,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,作出下列处理决定:涉嫌构成犯罪的,应当移送刑事案件或者移送有权限处理的主管机关或者部门,不需要撤销行政案件。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,应当附卷。
行政处罚主体享有哪些权利?
行政处罚主体的权利如下:
1.知情权;
2.陈述权和申辩权;
3.请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;
4.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;
5.要求赔偿的权利;
6.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权利;
7.申诉或举报的权利。
法律基础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
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;
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其合法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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